關于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通知
根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要求,按照政府推動、全民參與、系統推進、循序漸進的原則,日常產生的生活垃圾需要進行分類投擲和處理。
分類標準如下:
(一)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制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三)濕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諸如塑料袋、餐盒、餐巾紙、花盆、陶瓷等。
根據《上海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指導手冊》在校園內按照教學區、食堂、生活區域、公共區域等不同場所的功能設置不同種類的分類垃圾桶,請各位老師和學生積極配合,樹立垃圾分類意識,自覺行動,按照要求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為創建美好校園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


